廊坊卫生职业学院实习生考勤制度(暂行)
1.实习生考勤由实习队长(或组长)负责。实习生到院后先亲自向实习队长签到,不得由别人代签。
2.实习队长每月向医院医务科和学校实习科交考勤表。学校实习科不定期到医院抽查考勤。
3.对实习生缺勤的计算和处罚:
迟到、早退三次按旷课半天计。
医院组织的医学讲座、政治活动、集体劳动等,无故缺勤者按旷课半天计。
一月内累计旷课一天,给予批评教育,写出书面检查;两天(包括两天)以上者,按《学籍管理》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