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4-03 作者: 来源: 护理系 点击:

关于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各中层处级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和学院校历,现将清明节放假事宜通知如下:

一、4月5日(周五)至4月7日(周日)放假3天。

二、放假期间,科级以上干部要保持24小时通讯通畅,离开廊坊要履行请假报备手续。领导班子成员、党政办负责人,要向院长请假,向党政办公室备案。处室负责人要向主管院领导请假,向党政办公室报备,长期离廊,要安排部门副职主持工作。科级干部要向处室负责人请假。

三、各部门放假前要搞好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同时搞好卫生,关好门窗水电,贴好封条,要保证校舍的安全整洁卫生。

四、值班人员严格遵守值班纪律,在岗带班、在岗值班,及时处理值班期间文件和电话,处置突发事件,做好突发事件和重大事项报告工作。有值班任务的部门务必于4月4日前将值班表报学院办公室邓光辉处。

五、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认真落实市纪委“十个严禁”要求,不到高档会所,不公车私用,不收受礼品、礼金、购物卡,不公款吃喝,不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旅游,不违规参加老乡会、同学会、战友会等活动,严格廉洁自律。

特此通知。

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