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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阅规则

一、图书借阅规则

1、读者凭本人借阅证借阅图书。借阅证仅限本人使用,不得外借,如遗失应及时到图书馆挂失,并进行补办,否则后果自负。

2、入馆借阅图书不得自带书籍,不得将包、手提袋等带入书库。

3、借阅册数及期限:学生读者每人可借3本,借期30天。

4、所借图书应按期归还。

5、所借图书可续借30天,需在到期之前3天内办理续借手续。自办理续借之日起开始计算续借天数。

6、爱护所借图书,请勿损坏书上所贴条码、磁条、书标,请勿涂写、撕页、折页或丢失,否则将按本馆有关规定予以相应处罚。

7、爱护图书借阅证,如保管不当造成借阅证损坏,须到图书馆更换新证。

二、期刊阅览规定

1、凡本校持有借阅证的读者均可入内阅览。

2、阅览室实行开架阅览,读者可自行取阅报刊。阅览时,请将私人书籍、书包等放在书包柜内,不得带入室内。

3、为方便其他读者阅览,读者每次取阅1册进行阅读。

4、阅览室报刊仅供室内阅览,一律不外借。

5、爱护所借期刊,不得污损、撕毁。

6、保持室内安静,不得乱扔纸屑,不得在室内吃东西。

三、过刊借阅规定

本馆所有过刊只能在过刊阅览室查阅,不得外借。 如需借出阅览,需经馆领导批准,方可借出,并按期归还。

四、工具书阅览规定

本馆所有工具书只能在工具书阅览室查阅,不得外借。如需借出阅览,需经馆领导批准,方可借出,并按期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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