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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2年度河北省科学技术研究与发展计划自筹经费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0-30    来源: 科研处    点击:

各科处(馆、中心、院、部)室∶

根据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河北省科学技术研究与发展计划自筹经费项目的通知》(冀科计函〔2012〕25号)的有关要求,为做好我院2012年度河北省科技计划自筹经费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受理项目类别

本次只受理申报省科技支撑计划和软科学研究计划的自筹经费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基本条件

1、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在职人员,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2、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度作为项目组主要成员(前三名)只能申报1项省科技计划项目。项目组前三名成员,最多同时承担1项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1项自筹经费项目。

3、按照《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规定记入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不得参与申报。

4、医疗卫生领域项目,重点支持临床新技术研究,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申报材料需附单位伦理委员会讨论意见。

(二)申报项目基本要求

1、具备一定的研究基础,研究思路清晰、技术路线科学可行、考核目标明确;

2、研究内容具有较强的创新性,有良好的应用前景,知识产权归属明晰;

3、项目申请材料真实可靠,组织机构代码(或工商注册号)、技术领域、科技活动类型、应用行业、学科分类、研究人员身份证号和项目主管处室等关键信息填写正确。

4、申报者注册用户名由医学教育研究室统一设定,欲申报者电话申请确定。

三、申报程序及有关要求

1、自筹经费项目申报、归口管理部门审核程序与财政资助经费项目申报、审核程序相同,具体详见“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过程说明”(河北省科技厅网站(www.hebstd.gov.cn)“业务大厅”中“河北省科技项目网上管理中心”的“通知通告”栏目)。

2、将项目申报书一式四份和电子数据于2012年11月12日前交医学教育研究室杨立彬老师,联系电话:6026622。同时,将相关数据按照省科技厅统一要求上传到“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网上管理中心”。

医学教育研究室

二○一二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