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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卫生职业学院教务处补考通知

作者:   来源:教务处      发布日期:2014-03-04   浏览:

按照学院的统一安排,2013/2014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考试的补考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补考时间定于3月13日(周四)下午和3月15日(周六)上午,具体补考时间、科目、地点见补考安排。

二、凡参加补考的同学必须持学生证或身份证进入考场,否则一律取消补考资格。

三、凡有本班同学参加补考,请班主任到考场核对本班人员

四、相关学科补考时请各教研室派一名任课教师届时答疑试卷。

五、凡替考同学一律以考试作弊论,并交学生处处理。

六、考查课不及格的同学请各教研室的教师在第四周周五前补考完毕,将分数和补考试卷报教务处许老师。

七、期末考试中作弊同学不准参加补考。旷考同学不准参加正常补考,如补考需本人提出特别书面申请,说明旷考原因,经学生处主任、教务处主任审核批准才能参加补考,

八、英语听力、基护技能补考由相关教研室完成。

九、上学期机考科目(计算机、病理、基护)补考仍采用机考补考。具体补考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各班学生3月12日下午4点前到教务处领取机考补考准考证。

教务处

二〇一四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