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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2017年寒假放假及假前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1-04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中层处级单位:

根据学院总体工作安排,现对我院2017年寒假放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寒假正式放假时间为2017年1月12日至2017年2月18日。2月19日学生返校、职工上班(早晚班车照发,中午班车取消),2月20日正式上班、上课,班车正常发车。
  2.期末考试时间为1月7日—1月9日,考试期间早晚班车照发,中午班车取消。学生在期末考试结束后方可离校,任课教师阅卷结束后可离校,行政部门1月7日—1月11日正常上班,1月11日下班后可离校,10、11日中午班车取消,早晚照发,12日班车停发。
  3.放假期间,科级以上干部要保持通讯通畅,离开廊坊要履行请假手续,领导班子成员要向书记、院长请假,处室负责人要向主管院领导请假,科级干部要向处室负责人请假。
  4.各部门放假前要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同时搞好卫生,关好门窗水电,贴好封条,要保证办公室、教室、宿舍的安全整洁卫生。
  5.行政值班表自1月12日起执行,请值班人员严格遵守值班纪律,按值班表值班。有值班任务的部门务必于1月9日前将值班表报办公室邓光辉处。
 最后预祝全院教职员工春节快乐。
 特此通知。
学院办公室
2017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