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定于2021年5月24日至5月30日收取2016级五年一贯制、2018级高职毕业生往年欠费。依据学院新修订收费管理制度,毕业前仍未交清学杂费的学生,相关部门暂缓为其办理毕业手续,请各系务必督促学生按时缴纳应缴费用。
按照上级财政部门要求,2020年9月起取消纸质票据,全部采用电子票据,所有缴费需在河北省财政一体化平台统一收缴。
1.用微信扫描二维码(见下图),进入微信生活缴费,缴费单位为“河北省非税电子化收缴”。

2.在“编号”处输入本人的20位缴款识别码(缴款识别码见附件2)。
3.仔细核对无误后,阅读并勾选上“我已阅读并同意《微信支付生活缴费服务协议》”,点击下一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