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下简称教育活动),切实抓好教育实践活动的督导,根据上级文件、会议精神和我院党委《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督导工作贯穿于整个教育实践活动全过程。自2014年2月开始,到2014年9月基本结束。特别是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三个环节集中开展督导。
三、主要职责
传达学院党委有关精神及工作要求,督促各系统党总支抓好落实;了解掌握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及时提出工作意见建议;全程参与督导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注意发现正反两方面典型,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注重发现和分析存在的问题,并督促解决;在学院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及时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
学院成立由监察室主任胡继兰任组长、人事科科长谭秀玲任副组长,成员由学院纪委委员张少云、刘碧松、蔡连富及人事科科员程东梅、苏艳红组成,督导组办公室挂靠在学院纪检监察室。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
1、督促学习规定篇目。督导检查各系统党总支及中心组按照要求组织学习规定篇目,检查学习计划,抽查学习笔记、心得体会、观后感等。
2、督促听取意见工作。督导检查各系统党总支组织开展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活动。
3、汇总上报有关材料。督导组将“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督导工作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学院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
(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
1、督促搞好问题查摆。督导各系统党总支和中心组成员按照“六对照”、“六查找”要求,梳理和查摆“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对聚焦不够准、剖析不够深以及查摆问题不具体、缺乏针对性的,要及时提醒、帮助纠正。
2、督促深入谈心交流。督导各系统党总支广泛征求意见,为深刻剖析、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奠定基础,努力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民主生活会前。
3、参加专题民主生活会。全程参加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对没有按照要求认真对照检查、民主生活会未达到预期效果的,提出整改意见,经学院活动办和市委督导组同意后,责令整改或重新召开。
4、督导满意度测评工作。审阅各系统党总支民主生活会通报材料,提出意见建议,督促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情况,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5、对第二环节督导工作进行小结,上报学院活动办。
(三)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
1、审阅整改方案。会同分管领导审阅整改方案,重点查阅是否涵盖查找出来的主要问题,整改措施是否得利。提出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2、督查整改落实情况。重点督导各系统党总支和领导班子成员的整改情况,对其集中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对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要督促其重新整改。
3、督查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督促指导各系统党总支结合查摆出的问题,认真梳理本部门相关制度,及时修订完善不适应改革发展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一批新的制度。
4、督促搞好民主评议。督促指导各系统党总支综合运用民主测评、民意调查等形式,对活动开展情况及整改效果进行民主评议。评议结果作为检验教育实践活动成效的重要依据和评价系部处室和党员干部的重要内容。
1、督促和指导各系统党总支开展好“回头看”工作,抓好落实。
2、协助学院党委组织召开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
3、对督导工作进行总结,同时向学院活动办提交书面总结报告。
1、发挥主体责任。各系统党总支是教育实践活动责任主体。督导组要加强与督导系统党总支的沟通协调,既积极主动开展督促指导,又不干预具体工作。
2、从严从实督导。充分发扬严谨、认真精神,始终坚持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严格把关、严督实导。对违反学院要求,装样子、走过场、不聚焦、不达标等问题要明确指出、坚决纠正,确保活动各环节扎实到位。
3、加强督促检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掌握情况,督促各系统党总支按要求落实教育实践活动的各项任务。
1、加强学习。坚持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努力把学院党委精神吃透,做到了然于胸。认真把握关键环节、重点任务和相关要求,做到不遗不漏。
2、严明纪律。督导人员必须严格自律,模范遵守廉洁自律规定,严格执行“十不准”要求,严守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以优良过硬作风树立自身良好形象。
3、及时总结。按照督导步骤和关键节点,及时梳理汇总工作情况,做好阶段性总结。注意在活动中发现和总结正反两方面的典型经验,搞好舆论引导。切实加强与学院活动办的联系,及时反馈信息、沟通情况、提出建议,确保活动健康有序推进。